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市民政局下发通知从严从紧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
1、暂停养老机构入院探视。暂停外部人员 (含老年人家属、朋友)进入养老机构探视,鼓励打电话和利用视频探视。
2、暂停社会各类参观考察、社会力量入院开展志愿活动等。严格落实院门口人员和物品查验、登记,机构大门口要设置门内1米、门外1米隔离线。
3、从严从紧管控养老机构人员,除紧急就医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外出,工作人员确需外出的,返岗时须持有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老年人确因看病等特殊原因外出的,返回时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收新入住老人,确有必要,只接收失能或部分失能、且亲属子女无法照料或亲属子女因抗疫无法照料的特殊情况急需入院的老人,同时须持有2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机构内隔离区域进行14天健康监测。
5、加强人员排查。各地要组织排查养老机构两周内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健康观察和相关防疫工作,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6、养老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全员组织一次核酸检测。
7、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全部暂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