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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将建22处养老院,你打算去哪家?

发布时间:2023-12-02 17:03

22处养老院将建,你打算入住哪里?

刚刚,越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23-2035)公示,越城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保留14处。新建22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结合规划新建社区单元配置,每个单元不少于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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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23-2035)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要求,适应越城区人口老龄化变化趋势,提升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的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养老服务设施融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绍兴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越城区全区范围及上虞区委托管理的绍兴滨海新区江滨海涂部分;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是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和托管等社会服务的公共设施,包括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三、规划目标

建成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多元化个性养老需求有效满足的绍兴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的越城样板。至2035年,规划每万名常住老人养老机构床位不低于300张,构建“城市社区15 分钟、农村社区20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四、养老机构布局规划

规划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布局原则,每万名老年人为一个规划单元布局养老机构,达到城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周边乡镇全覆盖。规划养老床位1.2万张,同时依托绍兴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山水特色在城市南部预留0.2万张旅居养老床位。

一是存量挖潜,利用现有空置设施。充分挖掘闲置的工厂、仓库、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搬迁后用地等存量空间,规划中优先考虑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可利用空间建设的新增养老院4家。

二是共建共享,与公共设施合建。结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邻里中心,推进街道级养老机构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与公共设施合建的新增养老院9家。

三是居养结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现状或规划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拓展空间,增加床位,完善机构配套设施,建设集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于一体的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新增养老院16家。

四是独立新建养老院。独立选址建设或者利用独立的现有建筑改建。规划独立建设养老院8家。

五是虚位控制养老院。规划养老院所在片区用地功能尚未明确或存在不确定性,规划予以虚位控制。规划虚位控制养老院6家。

六是虚实结合建设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依托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通过智能互联,打破了原有的实体范围,由互联网+养老的形式,探索家庭照护床位,发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规划虚拟养老院12家。

五、居家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每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应至少配置一家具有全托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配置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可不配置。新建区域可以和规划养老院合并建设,规划保留14处。新建22处。与规划养老院结合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若建设养老院则需配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也可单独建设全托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结合规划新建社区单元配置,每个单元不少于1处。现状社区和村庄内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治改造,或者在服务范围内迁移。规划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数量不少于70处。

六、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将新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盘活存量用地和利用集体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注重各项规划衔接,将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一张图管理,并落实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立弹性控制机制,对于已纳入专项规划的机构养老项目,可按照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增补或退出,并由民政局审核确认并实施监督。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健全养老服务培训体系,建立专业护理员和居家养老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志愿者服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构建多渠道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敬老、为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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