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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养老家庭床位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22-04-02 11:03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公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名单,我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成功入选。

那么,杭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一起来看看吧!

为破解老旧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问题,自2019年起,我市开始探索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目前,全市共在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和临平7个城区开展试点,累计建床近千张,深受老年人家庭欢迎,解决了居家养老“专业性”的难题。

家庭养老床位

服务对象

具有7个城区户籍,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或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根据本人及其家属意愿,优先考虑。

家庭养老床位

服务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包含建床服务和上门服务。

建床服务 ►是指对老年人家庭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安装智能设备,配置康复器具等,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起居行动。

上门服务 ►是指由养老服务机构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医疗康复等5大类20余项服务。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每2周医护人员应至少上门服务1次,全面照顾老年人居家生活。

家庭养老床位

补助标准

包含建床补助和护理补助。

建床补助:

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已经完成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的,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补助)。

护理补助:

对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建床老年人,依据服务合同并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和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不重复享受)。

家庭养老床位

申请流程

1、对象申请

老年人可根据区级民政部门公布的名单选择服务机构,并向机构提出建床申请。

2、资格认定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身体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通知服务机构再对老年人居室进行评估。

3、签订合同

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商定适老化改造内容以及照护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

4、改造安装

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

5、上门服务

服务机构根据合同提供家庭照护服务。

6、服务跟踪

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如果您也符合申请要求,但对家庭养老床位还有疑问的,也可以拨打电话进一步咨询。

地区

联系方式

上城区

86974627

拱墅区

87251372

西湖区

58119802

滨江区

87702075

余杭区

88729102

临平区

86203853

萧山区

8266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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