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关于调整部分城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杭防组办〔2021〕91号)精神,12月26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区、县(市)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入院探视,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做好入院登记等工作;入院探视时,需佩戴口罩,在探视室探视。
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全部恢复正常运营。
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科学精准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执行。